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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7-17 | 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组织院内磋商采购。项目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对供应商资格有多项要求,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相关证照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需于2025年7月23日17:00前联系报名,将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磋商文件每份300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4时30分,评审地址在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 - 5会议室。磋商小组将审查供应商资格,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还公布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院内磋商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构)受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组织院内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服务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且公司生产的国标品种数、江苏省标品种数均不得少于200种,提供清单;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3日17:00前联系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邮箱458101863@qq.com,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电话:
0513-6800266213861946109。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
2025年7月24日14时30分;
评审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5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

九、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人:缪老师;
电话:0513-81111077

2、采购代理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13861946109
传真:0513-68002662
邮箱:4581018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