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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评价新标尺,赋能中医药新发展
来源: | 作者:恒安众生 | 发布时间: 2026-03-04 | 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旗帜鲜明地提出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动科技评价回归创新价值、能力与贡献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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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旗帜鲜明地提出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动科技评价回归创新价值、能力与贡献的本位。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评价体系,成为各领域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命题。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中医药学兼具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双重属性,在守护人民健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多沿用通用型医学标准,“以西评中”“一刀切”现象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也阻碍了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构建契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评价体系,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国家科技评价改革、激发中医药原始创新潜能的重要实践。

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迫切要求。在国家全面推行科技成果“五元价值”(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评价的新形势下,在河南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重点项目支持下,我们开展了中医药科技成果分类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力求从底层逻辑对中医药科技评价进行重构,立起一把贴合中医药发展实际、多维度考量的评价“新标尺”,为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提供科学支撑和实践路径。

筑牢评价体系根基,首要坚持“聚焦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中医药科技成果种类繁多,涵盖基础理论研究、临床应用技术、中药新药研发及软科学等多个领域,不同类型成果的价值创造侧重点截然不同,评价工作绝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与成果类别精准挂钩,实现分类评价、精准施策。对于基础理论研究,应突出原创性与理论突破,重点考量其对中医药经典理论的挖掘、阐释与创新价值;对于临床应用技术,需引入技术成熟度(TRL)等指标,科学衡量其技术先进性、临床可靠性与推广适用性;对于中药新药研发,则聚焦成药性、安全性与临床价值,推动研发成果向临床实际需求转化。

把握评价体系核心,关键要凸显中医药特异性,将“文化价值”维度具象化、可操作化纳入评价框架。中医药不仅是一门医学技术,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这一核心属性在通用型科技评价标准中往往被忽视。在此次构建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将“文化价值”作为重要评价维度,设置“传承与保护”“创新与发展”“传播与影响”三大核心指标,建立可量化、可考核的评价标准。评判一项中医药科技成果的价值,不仅要看其学术成果、经济回报,更要衡量其在挖掘古代经典医籍理论、保护濒危特色诊疗技艺、传承中医药非遗项目、提升中医药文化自信、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交流等方面作出的不可替代贡献,让中医药的文化价值在评价中得到充分彰显。

锚定评价体系导向,还要始终统筹考量社会与经济效益,牢固树立临床与市场导向。中医药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人民健康,其社会价值集中体现在增进国民健康福祉、助力慢病管理、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守护基层群众健康等方面;经济价值则体现在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产业拉动,以及对中医药产业链升级的推动作用上。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中,我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临床疗效、民生惠及面、产业带动能力、市场转化效率等具体指标,让真正能看好病、能出好药、能惠民生、能促产业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脱颖而出,推动中医药科技研究与临床实践、产业发展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