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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8-01 | 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药配方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榆林市第一医院

中药配方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院内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榆林市第一医院拟对中药配方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人名称:榆林市第一医院

地址: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标书)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榆林市第一医院所需中药配方配方颗粒供货、配送服务,采购品类共226种,具体类目详见附件。

概算:年费用15万元,服务期2年。

实施地点: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

三、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工作日早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93号榆林市第一医院行政楼109室

3.项目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912-3593828

4.本公告发布媒介:榆林市第一医院官网、院内公告栏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报名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文件需提供证明文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现场报名。



榆林市第一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