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产业政策发布 |
中药配方颗粒行业新闻资讯 | 中药配方颗粒招标信息
<声明:文章来源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如有侵权,请联系我司删除>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对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53A00626001086)
2.2 招标范围: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2.4 供货地点:按医院要求按时按量将药品配送至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包括: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华山院区、呈贡院区及海埂院区。
2.5 交货期限: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急需配方颗粒8小时配送到位,一般配方颗粒的配送为2个工作日,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涵盖中药配方颗粒经营范围。
3.3投标人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毒性饮片”。
3.4 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凭证,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或(2024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3.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或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9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2.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5室获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nzbw.com)自行办理。
4.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30分,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地点:
6.1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ynzbw.com)转发,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5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40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赵亚玲、田珣
联系电话:0871-6830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