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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中医医院
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场调研公告
为了解中药配方颗粒*场价格及供应情况,现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场调研,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前期*场调研询价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调研项目名称:******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场调研;
(二)本次调研仅供参考之用,并非正式采购行为。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中药配方颗粒目录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质量要求
(*)供应商交付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典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药典》(****年版)、《**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年版)、《**省中药材标准》(****年版)、《中华人民**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年版)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年版)标准或者有最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执行。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采购人用药习惯和采购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必须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
(*)中药配方颗粒均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备案号及国家医保编码,每批次药品都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附原始数据、图谱扫描件,以备验收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如发现质量问题,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书》、《药品召回承诺函》以及国家药品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对采购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对第三人因产品缺陷而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与第三人产生医疗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在国家、省或*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中未出现过药品召回、消费警告、抽检信息产品不合格或通报不合格。(注:供应商自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日内。未提供查询截图视为不满足要求。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调研活动;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的经菅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