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参保人员的理解,湖南中药报销在管理上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单方和复方均可报销,这类中药饮片共有840个,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无论是单独使用这味药,还是与其他中药组成配方,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
第二类是仅限复方使用才能报销,且有限制条件。这类中药饮片共有183个,大多具有药食同源和养生保健功效。政策明确规定,这类饮片单独使用或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统筹基金均不予支付。这类饮片报销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组成复方,指由中医医师辨证后开具两味及以上中药饮片配伍组成的处方;二是处方必须包含至少1种第一类饮片,以及单方和复方均可报销的饮片。其中红参和红参片还限于临床危重患者抢救。
第三类是单方和复方均不可报销。这类中药饮片主要是名贵滋补类药材,无论单方还是复方,医保明确不予报销,任何情况下都只能自费。